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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


  商品房价格将更明明白白。从2月1日起,我省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市物价部门表示,对商品住宅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将成为今年物价工作重要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物价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物价部门要求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新建商品住宅都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商品房包括现售和预售的房产。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采取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的方式;有条件的还可采用互联网查询、多媒体终端查询、电子信息公告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对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消费者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查处。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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